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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快速预审主体备案

2020-08-19

拟进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的企事业单位,须在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主体备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列入备案名单。

一、备案条件

① 备案主体应为西安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② 备案主体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

③ 备案主体自提交备案申请一年内,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二、备案管理

完成备案的申请主体,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备案,并通知申请主体:

① 提交虚假材料;

② 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局令第 75号)有关规定;

③ 专利申请经预审合格、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多次违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及《承诺书》要求,导致专利快速审查无法顺利进行;

④ 提交专利申请质量差、经反复多次修改仍达不到预期要求,半年内,此类预审材料占其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的50%以上;

⑤ 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一年内专利权转让超过5件且未报备或者报备理由明显不充分。

电话:89296205   8929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