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预审备案主体分类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6-04-14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运行管理 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意见》(国知发保字〔2025〕39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备案主体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发挥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支撑产业创新的积极作用,依据《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预审备案主体分类分级评价工作,公开征集备案主体资质证明、典型案例、案件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1.备案主体资质
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上市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室等(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时间、认定单位以及认定内容等材料并加盖公章,按单项最高分计分,不同级别资质得分不累加,最高5分。)
2.预审典型案例
预审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经预审授权的发明创造产生了明显转化应用,突破了关键“卡脖子”技术问题,取得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为企业发展起到明显带动作用的,经采用每件案例加3分。
3.预审案件获奖情况
备案主体作为申请人经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通过的专利,获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情况。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每件专利分别加15分、12分、10分,获得陕西省专利奖,每件专利加10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证明、相关证书扫描件、官网公布的名单。)
三、具体要求
各备案主体的佐证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典型案例同时提交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ushen@xaippc.com,邮件以“单位名称+2025年度分类分级评价”格式命名。
四、情况说明
我中心将根据《办法》对备案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赋分,做好分级定档。对评级为A级的备案主体,在西安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名单公示,非必要不做或减少对其研发投入、经营情况及创新能力的核查。同时,在快速协同保护各项业务工作中将提供优先服务、定制化专项服务。
特此通知。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