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关于暂停部分代理机构预审服务及取消部分 代理机构预审服务资格的公示
2024-12-12各有关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管理办法》《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期间各代理机构预审案件代理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结果,按照《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即日起暂停深圳市科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详见附件1)预审服务6个月;按照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即日起取消西安长和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等2家(详见附件2)机构预审服务资格且三年内不再提供预审服务。
公示期从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9296235
附件1:拟暂停预审服务6个月机构名单
附件2:拟取消预审服务资格机构名单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
拟暂停预审服务6个月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深圳市科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附件2:
拟取消预审服务资格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西安长和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2 | 合肥方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