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专利快速预审主体备案及代理机构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3-10-16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全方位为创新主体提供快速协同保护服务,中心现对预审主体备案、代理机构注册业务受理条件予以优化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备案
(一)备案申请时间
保护中心长期接受备案申请,每月审核两次,具体截止日期为每月的中旬和月末。如上级单位对备案工作的政策进行调整,中心再另行通知。
(二)备案受理条件
1. 注册/登记地及税收户管地属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 生产、研发、经营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
3. 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需拥有至少一件有效发明专利(备案申请主体作为第一申请人);
4. 三年内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三)备案所需材料
1.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在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下载中心下载Excel版本);
2.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tiff格式、加盖公章);
4. 其他附件:
(1)备案主体信用承诺书(在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西安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研发人员(至少3人)情况简介及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主体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获奖情况等,需加盖公章)。
(四)备案提交方式
注册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ippc-web-dzsq/),经保护中心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以上传附件的形式上传所需文件。
(五)备案结果查询
备案申请主体可在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实时查询备案审核状态。公众可在“西安知信通”微信小程序“预审备案主体”栏目,输入企事业单位名称,查询备案情况。
二、专利代理机构注册
(一)注册条件
1.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的机构状态显示为“正常”;
2. 三年内未发生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情况;
3. 三年内无专利代理严重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注册所需材料
1.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tiff格式、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jpg、png、gif、tiff格式并加盖公章);
3. 其他证明文件(见附件,均需加盖公章):
(1)专利代理机构登记表;
(2)专利代理机构承诺书。
(三)注册提交方式
注册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经保护中心审核通过后,即注册登记成功。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网址https://cnippc.cn/ippc-web-dzsq/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9296205 029—89296200
QQ群:85075682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21年12月1日公布的《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长期接受专利快速预审主体备案申请的通知》随即废止。
附件: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0月16日